08月18日讯 据韩国主流报纸《韩民族日报》旗下的时事新闻周刊《韩民族21》报道称,共同民主党议员陈善美办公室近日公开了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2016年制作的《大韩足球协会职员等不正行为调查结果》。报告显示,韩国足协曾在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针对外国裁判以及中国足协相关人员等实施8次“不当(性)接待”。
报告显示,2012年2月29日凌晨,也就是韩国队与科威特队进行2014年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关键战役的约20小时前,韩国足协法人卡曾在首尔江南区驿三洞一家按摩院消费50万韩元。
文体部调查认定,这笔费用用于接待该场比赛的两名裁判。负责报销的工作人员将实际消费金额缩减后,以“裁判按摩”的名义进行申报。当时韩国足协裁判部门工作人员接受调查时表示,按摩院费用中“包括性交易费用”,并称部分外国裁判会在机场或酒店提出相关要求。
报告还显示,这些行为并非工作人员个人行为。相关费用由裁判部门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过代理、科长、局长等多个层级后,最终获得时任韩国足协副会长批准。文体部因此判断,这属于“协会层面有组织地对裁判进行接待”。
根据调查,韩国足协从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共进行了8次类似接待。
其中,2011年3月韩国与洪都拉斯的友谊赛期间,3名裁判在按摩院接受接待,韩国足协法人卡支付75万韩元,相关费用随后被申报为“餐饮接待”。
两天后进行的韩国国奥队对阵中国国奥队比赛中,韩国足协又为3名裁判花费51万韩元,并以“赛后饮酒”的名义报销。
此后,在韩国对塞尔维亚的热身赛、伦敦奥运会预选赛对阿曼、对波兰的热身赛等比赛期间,也出现类似情况。
2012年1月,接待对象还包括3名因裁判交流项目访问韩国的中国足协相关人员。随后,韩国对科威特的世界杯预选赛以及韩国国奥队对卡塔尔的奥运会预选赛期间,也继续发生相关接待行为,部分裁判监督人员同样涉及其中。
不过,《韩民族21》同时强调,目前公开的调查报告并不足以证明上述接待行为实际影响了裁判判罚或比赛结果。争议的核心在于,作为负责保障比赛公平性的足球协会,韩国足协本身实施了可能损害竞赛公信力的行为。
此外,2016年的调查还发现韩国足协存在大量不当使用法人卡、公款消费以及招聘违规等问题。文体部当年曾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作出重处分,但两名涉及按摩院消费的裁判部门工作人员最终均未受到纪律处分。
随着事件在2026年重新曝光,韩国足协于8月8日发表道歉声明,表示相关事件发生在十多年前,目前协会已经加强法人卡等内部管理,不会再出现类似行为。
事件目前已经产生国际影响,日本足协已经开始对被报告涉及的日本籍裁判进行事实核查。